27 美元的起點
穆罕默德·尤努斯 1940 年 6 月 28 日生於吉大港(今屬孟加拉)。達卡大學畢業後獲 Fulbright 獎學金赴美,1969 年取得 Vanderbilt 大學經濟學博士,曾任教於美國 Middle Tennessee State University;孟加拉 1971 年獨立後返國,出任吉大港大學經濟系系主任。1974 年的大饑荒,促使他把研究從課堂理論轉向鄰近村落的田野現場。
- 1940
生於吉大港
6 月 28 日生於英屬印度吉大港,今屬孟加拉。
- 1974
饑荒改變他的經濟學
孟加拉大饑荒促使尤努斯走入田野。他在吉大港大學旁的 Jobra 村看到無地村民(多為編竹凳的婦女)向高利貸借款,週息可達 10%,陷入債務循環。
- 1976
42 位村民的 27 美元
尤努斯自掏腰包,共借出約 27 美元給 Jobra 村 42 位需要小額營運資金的村民。借款全數償還,但當地銀行仍以「沒有信用」為由拒絕承作對窮人的貸款。同年他在村裡啟動「格萊珉銀行專案」行動研究。
- 1983
正式成為銀行
1983 年 10 月,依《1983 年格萊珉銀行條例》特別立法設立為獨立法人銀行,主要由借款人持股。
社會企業理念
為解決問題而生、不配發股利的公司。
在微型貸款之後,尤努斯把理念推廣為「社會企業(social business)」:以解決社會問題為目的、財務上自給自足、投資人只取回本金而不領股利的公司——以「社會效益原則」取代「利潤極大化原則」。放在影響力投資光譜上,這是最嚴格的一端:影響力投資通常同時追求財務報酬與社會效益,而尤努斯的原則三明確排除股利;他長期批評微型金融營利化,也因此與主流影響力投資圈存在理念張力。
代表案例